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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30

                                                           开展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1996年,国家教委规定,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意识,珍爱生命。
一、强化安全教育意识
      有的同学心里可能会说:“我们安全啊!没必要这样大张旗鼓的教育我吧?”其实不然,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专家指出,除了那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以避免的。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大家的健康和安全。
二、安全教育具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小学生安全自护自救知识,切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要注意课间文明游戏,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发生事故时及时与老师或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3、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遵照老师的要求,不剧烈碰撞,不违规运动。防止运动器材伤人。
      4、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内的电源插座,不要用湿布擦电器开关。
      5、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不食过期食品。
      6、要注意交通安全。坐车的同学,不随便把头或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放学站队离校时一定要有秩序,听从老师的指挥。
      7、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知识,遇到险情时,能正确避险。
      8、要加强行为自控能力。同学之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9、同学们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不玩网络游戏。严禁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录相厅、歌舞厅,以免接触到一些坏人。
      10、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校,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或110得到帮助。
三、开展消防安全演习
      为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在遇到突发性灾难时能临危不乱,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3月22日进行一次疏散演习,上午9时,随着一声警报响起,我校的全体师生紧急行动起来,各位老师迅速到达指定的位置,任课教师立刻组织学生们按照预定路线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学校操场的安全地带。整个疏散过程井然有序,全校一千多师生, 3分钟就全部疏散完毕。在演练中,师生加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紧急疏散能力。这只是我校安全教育的一个缩影。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我校还举行了一次安全主题升旗仪式。此外,我校的安全系列活动还包括:收看安全知识宣传片,召开安全教育班会等。
      通过这一系列从宣传教育到实践体验的活动,全校学生普及了安全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防范能力,确保了生命安全,同时更明确了:为了保证学生能健康、安全、文明、快乐地成长,安全教育,应常抓不懈。
      吉林教育电视台对此次系列活动进行了报道。